2023年5月19日,我中心发布了“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23年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部分外协项目(45项)采购公告”。现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已到,其中:提交应答文件单位数量不足评审数量42项(详情见附件1),未收到应答文件3项(详情见附件2)。根据相关规定,现开展上述项目第二次公开征集报名,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。
一、项目简介
(一)项目名称:
2023年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项目部分外协项目(共45项)(具体项目名称详见附件)。
(二)采购编号:见附件。
(三)采购预算:见附件。
二、项目采购范围
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(项目采购文件将于收到供应商报名表后发送)。
三、项目周期要求
详细时间节点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商务要求(项目采购文件将于收到供应商报名表后发送)。
四、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
(一)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,能够独立签订合同,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等;
(二)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三)须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、专业技术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;
(四)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五)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,无处于被责令停业、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;
(六)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(七)部分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(详见采购文件);
(八)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五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
六、供应商报名及采购文件取得方式
(一)对于附件1中的42项项目,第一次已提交的应答文件继续有效,将直接参与后续的评审,相关单位本次无须再次报名。对于附件2中的项目,原报名单位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应答文件,如有参与意向需要再次报名。
(二)对于新报名单位,请于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《报名表》(附件3)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ang@chinansc.cn并电话告知(工作日9:00至11:30、13:30至17:00),我中心收到报名表和电话后将向意向单位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。
七、供应商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要求
请新参与本项目的单位于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第11日上午10:30前向我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应答。应答文件请置于密封的档案袋中,档案袋上应注明单位名称,项目及项目编号,封口处应盖有应答方完整的公章。若文件密封不严等情况,有权拒收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李老师/杨老师
电 话:010-82205675/5748
地 址: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(知兴东路9号)